味精
Monosodium Glutamate
味精是我们生活中最常见的食品调味品之一,有的人吃饭少了味精就会觉得食之无味,有的人则觉得味精是化学合成品吃到身体里肯定有害,干脆从来不用味精。自味精诞生之初到现在,针对味精是否对人体有害的争论似乎就从未停歇过,那味精真的有害吗?
味精到底是什么?
味精的主要成分是以粮食为原料经发酵提纯的谷氨酸钠结晶。谷氨酸钠是一种由钠离子与谷氨酸根离子形成的盐,具有强烈的肉类鲜味,用水稀释至3000倍仍可感觉到鲜味,广泛用于家庭、饮食业、食品加工业(加工汤、香肠、鱼糕、辣酱油、罐头等)。味精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以下的三个阶段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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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66年德国化学家H·Ritthasen博士从面筋中分离到氨基酸,根据原料定名为麸酸或谷氨酸。1907年,日本科学家池田菊苗博士利用海带单独分离出谷氨酸钠盐,从而生产化学调味料投放市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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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1965年以前主要以面筋或大豆粕为原料通过用酸水解的方法生产味精,这个方法消耗大,成本高,劳动强度大,对设备要求高,需耐酸设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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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科学进步及生物技术的发展,使自1965年以后我国味精厂都采用以粮食为原料(玉米淀粉、大米、小麦淀粉、甘薯淀粉)通过微生物发酵、提取、精制而得到符合国家标准的谷氨酸钠。
味精是否对人体有害?
谷氨酸是组成蛋白质的20种氨基酸之一,在很多天然食物中都存在,并不是什么有毒物质。如蘑菇、海带、西红柿、坚果、豆类、肉类,以及大多数奶制品中均含有谷氨酸。但是,被束缚在蛋白质中的谷氨酸不会对味道产生影响,只有游离的谷氨酸才会呈现谷氨酸盐的状态,而产生“鲜”味。
大部分说味精致癌或有危害的言论均将矛头指向了焦谷氨酸钠。当谷氨酸钠加热到120℃以上时,可能产生焦谷氨酸钠。但是焦谷氨酸钠对人体无害,只是其没有鲜味,会使味精鲜味丧失。建议最好是在70℃~90℃下使用味精。
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FDA)通过收集文献及实验数据得出了“在现在的使用量、使用方法下,长期食用味精对人体无害”的结论。我国也通过相应毒理学实验得出食用味精是安全的。
健康使用味精
味精含一定量的钠,高钠饮食对健康不利,所有需要限制钠摄入量的人群,都应该控制味精的摄入量。建议成年人每天摄入味精不超过1~2克为宜。孕妇、婴幼儿、儿童不宜过多吃味精。
味精在常温下不易溶解,所以凉拌菜一般不推荐使用味精。味精在70~90℃时溶解最好,鲜味最足。因此,对炖、烧、煮、熬、蒸的菜,不宜过早放味精,要在将出锅时放入。此外,在含有碱性的原料中不宜使用味精,味精遇碱会化合成谷氨酸二钠,会产生氨水臭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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